各镇乡(街道)、市机关各部门、各企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工作,确保认定工作规范、有序地开展,根据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需要在2010年度进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的镇乡(街道)、市机关各部门、各企事业单位均属申报范围。(村、社区的认定计划由各镇乡、街道统一报送)。
二、申报方法
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计划应分类分等级申报:机关部门(事业单位)可按 “省一级、省二级、省三级和兰溪市级”申报,科技事业单位可按“省级和兰溪市级”申报,企业单位可按“合格、良好、优秀和兰溪市级”申报。
原则上应逐级申报,对于已经取得档案目标管理省级以上等级的企业,可以直接申报省级优秀等级。
三、申报要求
需申报的单位请认真填写认定计划表(表样附后),并于4月15日前将计划表报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,逾期未上报的单位将不列入今年的评定认定范围。
不明事项请直接与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联系,联系人:汪润,联系电话:88899280。
附:2009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定认定计划表
兰溪市档案局
二○一○年三月二十二日